瓷砖涨价怎能“任性”?
稿件来源:李家铎
■李家铎
前几年,绿豆、大蒜、生姜等农产品价格飞涨,“豆你乐”、“蒜你狠”、“姜你军”等调侃频频出现。而面对2016年下半年开始的大范围物价飞涨,特别是各种原材料价格的非理性上涨,行业人士更多的是瞠目结舌。陶瓷行业相关的氧化锌、锆英粉、纸箱、煤炭等材料纷纷涨价,导致釉料、瓷砖也出现小幅度涨价。 面对本轮原材料涨价,大多数企业的感受都是“无奈、奇怪”,而对于价格上涨的原因,他们也都感觉莫名其妙:涨价似乎与环保整治和超载治理两个因素有关,但这两个因素又不会产生如此大影响,因为遭遇环保打击的大部分都是严重过剩产能的一部分,超载治理也只是导致运费增加而已。 面对这种物价飞涨,政府一般都会采取行政手段“叫停”、“抑制”,但收效甚微。 因为生产成本、原材料价格等原因导致的涨价还在情理之中,但很多毫无理由的涨价则让人难以接受。我们提倡依法治国,物价控制也应该依法,当涨价开始出现乱象时,不妨回到法制轨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持市场秩序。 对于频繁出现的物价飞涨,除了依照涉及价格的法律法规如《价格法》进行控制和处理外,针对串通涨价行为还可以依照《反垄断法》进行严惩。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对实施垄断的12家日本汽车零配件企业处以12.35亿元的罚款,原因是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而近年来这种情况在国内并不鲜见,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但却鲜见处罚。如2016年10月,国内某重要产区陶瓷行业协会召开会议,向产区所有企业发出提价倡议,“从10月10日起产区陶瓷产品价格上涨10%至15%,根据各个产品不同情况,涨价幅度不低于10%。”;无独有偶,时隔半月,另一个省召开了级别更高的集体涨价会议,由省陶瓷工业协会组织及诸多行业权威“与会见证”,调价幅度10%-15%。经营成本上升,涨价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抱团涨价”则有违法之嫌。对于国内广泛存在的串通涨价、联手涨价,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涨价是否有必要,利用大数据分析很容易得出结论,出现异常涨价时应及时查出根源,其中《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中就有提到“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这一项。前面提到的案例显然已经构成违法,但涨价企业甚至政府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也是近年来企业涨价越来越任性的原因之一。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的,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自由竞争,物价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现有大环境下,应该充分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通过打击联手涨价来保持物价稳定。企业实现持续经营的前提是持续盈利,面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经营环境,适时调整售价以保障盈利是必要手段。很多陶瓷企业为了守在市场不惜亏本打价格战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这样会导致企业“失血”,难以为继,甚至会引发“反倾销”调查。正规的价格调整,应该遵守法律要求,否则稍有不慎会涉嫌“垄断”。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当今社会,法律只能用来保护那些懂法、守法的人。 (作者系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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