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瓷石之争”指引陶业维权之路
李家铎
想起近期行业热门事件“瓷石之争”,石材企业走了法律途径而不是采用以往民间常见的那些“下三滥”手段,尽管这种行为形成了对陶瓷行业的攻击,我们还是应该点赞,至少说明我们的对手是讲理的。而我们陶瓷行业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积极准备资料协助简一上诉,更值得称道。 由于此事,大理石瓷砖的前世今生、本次诉讼的法律问题都得到详细剖析。除了满足吃瓜群众好奇心之外,也给关注此事的热心人士上了好多堂关于大理石瓷砖和法律常识的科普课。关于此案,目前网上还看不到判决书原文,据说是因为尚未生效,此前有一篇吸引大家眼球的是名为《简一被法院判定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大理石瓷砖”一词被禁用”》的文章,文中表示:“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激烈辩论和漫长审理之后,高时石材最终胜诉”,经查明,这篇文章来自石材行业媒体,显然有“自恋”之嫌,但是还是骗得了陶瓷行业众多人的相信,甚至是惶恐。 为了搞清原委,我上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判决书,上面的判决书之多超出想像,仅仅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就有两万多份。在网站首页输入关键词“陶瓷”检索到三千多件,这个案件在众多案件中有如此高的关注度,很罕见。个人感受,这是近20年来陶瓷行业最为轰动的案件,除了与网络普及之外,对判决的误读和“标题党”炒作,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仅凭一篇道听途说或者说是“刻意误读”的文章就掀起了“轩然大波”,由此可以看出,陶瓷行业很多人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的。 对于此案,简一作为被告,判决书应该已经送达,除了公司现有的法律顾问之外,应该还会聘请专业能力很强的律师团队进行研判,积极上诉,这些准备工作在现阶段也不方便让公众知晓。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普通人,在陶瓷行业工作20多年,毋庸置疑,对这个行业有深厚的感情,希望这个行业发展顺利。在社会越来越走向法制化的时候,陶瓷行业的发展基础就是遵守法律要求,所以我才会在文章中多次强调“法律意识”,话题从定价、科技创新到欠薪、产假,希望看到问题就提出来和大家讨论。 对于“瓷石之争”,事情发展到今天,给人的感觉是整个陶瓷行业同仇敌忾、众志成城,胜诉志在必得,甚至还有同业专门在这个节骨眼上做一些与石有关的瓷砖科技成果鉴定并广为宣传,确实有振奋人心效果。可是法律的精神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近年来多起公众事件的判决结果显示,我们的司法系统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不会被公众观念所影响,如果不能有的放矢,陶瓷行业的呼吁、呐喊、愤慨、签字画押都无济于事。另外,打官司的裁判权在法院,任何一个未经判决就先行承诺包赢的律师都是不专业的。我们可以努力,目标可以是志在必得,在结果出来之前决不放弃,但是我们还是要理性面对,在判决支持我们之前,“赢”并没有真正攥在手中。 从媒体报道看,本次争端焦点并不是“大理石瓷砖”而是广告,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整个行业都应该警惕,毕竟广告是有法律要求的,特别是在信息传送多样化的阶段,广告的辐射越来越广,受众不仅有我们的朋友,还有我们的“对手”,角度不同当然感受不同,涉及面广事物变得复杂,争端也就会增多。 高时对媒体的回应:“我国新一届政府一直在倡议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对于明显有违这一原则、且对石材行业和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我们有责任发出自己的声音、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句话不仅冠冕堂皇,而且切中要点,陶瓷行业也应该围绕“公平有序”和“构成损害”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应对。另外,陶瓷作为装饰材料并不是只有来自石材的竞争,还有涂料及其他材料的竞争,这就要求我们同时关注其他竞争行业的特点,扬长避短,避免争端。 (作者系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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