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减税红利精准“落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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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我国个税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在去年10月1日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的基础上,首次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也会收到更精准的减税“红包”。如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施行已有数月,纳税人获得感如何?除了减负,个税改革还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关系到亿万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大修。这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实施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紧贴百姓生活的主要支出,更精准地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为促进消费升级提供新动力。
前4月人均减税1026元 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本次个税改革采取“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个人取得的工资,就可以适用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和新的税率表;第二步,从今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纳税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均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同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实施,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所得将加总作为综合所得,按年度来进行税额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我国个税改革新增减税2143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026元。其中,第一步个税改革,即提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翘尾减税1945亿元;第二步个税改革,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198亿元,累计有5049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两步税改因素叠加,累计有99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个税。
36至50岁人群成最大获益群体 山东省潍坊市税务局局长王衍明表示,今年一季度,潍坊市入库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36%,从减税数据看,31—50岁年龄段减税效果比较明显,占全市总减税额的67%。总体来看,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设置了专项附加扣除,减税红利既覆盖了更广泛的人群,又较好地体现了个性化和差异化,其积极效应还将进一步显现。 减税增收可有效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在当前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个税改革带来的收入增长,极大地促进了居民消费意愿的增加。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服务业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陈丽芬表示,中国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介于0.71到0.75。这意味着城镇居民收入每增加1元,至少有0.71元用于消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仅是许多家庭未来的支出重点,而且也越来越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方向。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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