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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将开展节能监察行动,全市54家陶企被列入监察名单
整理陈超怡
7月16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通知称,佛山市将开展2019年节能监察行动。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需在9月30日前完成,省级节能监察任务需在10月30日前完成。 全市计划完成76家用能单位监察任务,其中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65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3家,非工领域节能监察任务8家。在65家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中,共有53家陶瓷企业被列入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名单。 此次陶瓷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中,主要以陶瓷砖、卫生陶瓷和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为监察对象。陶瓷砖、卫生陶瓷和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制度执行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将作为主要监察内容。 在现场监察中,监察机构将围绕企业产品种类和投产时间、企业执行淘汰落后制度情况、企业能源计量情况、企业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企业装备和节能设施及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被列入名单的陶企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向地方主管部门(或节能监察机构)提交自查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将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初审,按有关要求实施现场监察。 节能监察机构在完成现场监察后,会编制该企业的节能监察报告。在此基础上,省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汇总监察结果,核实违法用能行为及整改要求,梳理监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将编写成广东省“专项节能监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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