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产“禁令”被废止陶瓷不再是“负面清单”
2018年9月14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广东省负面清单”,该清单按照主体功能区分类,包括: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生态发展区、禁止发展区,具体要求: 1.对于新建、扩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 2.对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进行改造升级,改建、迁建项目、跨地市的迁建项目需同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严禁以改造之名扩大生产能力; 3.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产能置换项目需在办理产能置换手续后进行备案。 其中,“建筑陶瓷生产线”、“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被列入《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建筑陶瓷生产线(150万平方米/年以上,且入省认定工业园区的除外)”、“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60万件/年及以上,且入省认定工业园区的除外)”、“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矿山企业配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被列入《广东省生态发展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中。目前,根据“废止‘广东省负面清单’的通知”,各级政府将按照“国家负面清单”的有关要求,进行市场准入管理,对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产能置换项目需在办理产能置换手续后报地级以上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记者查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8年12月21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发现,其中并无涉及建筑陶瓷的相关限制内容。这也意味着,“广东省负面清单”中涉及禁止建陶企业新、扩建的相关条例将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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