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区要增加产能这些标准要注意
既然“负面清单”已被废止,是否意味着陶瓷企业在广东扩产有望?经查询,广东省对新、扩建建筑陶瓷项目还有其它的“禁令”或准入规定,如: 广东省: 2019年2月2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要求,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佛山: 2019年2月20日,佛山市部署2019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其中要求,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继续推进建筑陶瓷制造企业煤改气和35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 清远: 2019年7月5日,《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发布,明确提出,全市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玻璃、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 江门: 2019年5月9日,《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印发,要求禁止新建、扩建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从时间上看,这些相关条例的出台时间均在废止“广东省负面清单”之前,目前“广东省负面清单”已经失效,这些条例是否仍将延续,目前还不得知。换而言之,如若能满足相关条例的要求,理论上,广东陶企可以进行新、扩建陶瓷生产线;而在地区分布上,禁止新增陶瓷产能的区域主要为珠三角区域,广东省内其它地区如河源、阳江、云浮、潮州等未在禁止范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