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巩峥
近日,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2019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拟补助名单公示》,拟对196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进行补助。其中,简一、冠星、宏威、纳福娜、昊晟、天弼等12家陶瓷企业共将获得补助金额80余万元。
据悉,清远市科技局于2019年6月发布《2019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关于组织申报的通知》,组织开展了2019年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补助资金项目可申报对象
(一)在清远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三)企业已在税务部门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不受企业是否盈利限制)。
(四)企业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2018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及研发项目备案。
(五)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以及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发布的申报指南规定的领域和方向,实施地在清远市内。
申报流程及要求
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申请的企业填写《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报送到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二)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预算、决算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三)《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表)以及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