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
长三角地区主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地区,方案提出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主要目标: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长三角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 (2019年 10月 1日 -2020年 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实施范围: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长三角地区也涉及陶瓷、砖瓦、铸造等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的细化措施: 江苏省 徐州市:2019年12月底前制定铸造行业企业管理清单,铸造企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低于30、100、150 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 盐城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砖瓦、建材等行业3台工业炉窑改生物质等清洁能源。 浙江省 衢州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4家砖瓦企业物料堆场、3家陶瓷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安徽省 马鞍山市: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2019年12月底前根据摸排清单,完成含山县陶瓷行业3台炉窑煤改气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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