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全国各地已有121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陶企涉及21个省(市),其中:广东26家,江西17家,河南10家,河北9家,福建8家,四川7家,广西、辽宁各6家,湖南5家,山东4家,重庆、黑龙江、湖北、山西各3家,陕西、新疆和云南2家,上海、安徽、北京、青海各1家。
记者统计发现,不少陶企已非首次被列入失信名单,超6成陶企有超过1次以上的失信记录,有陶企累计失信次数达200次以上。
今年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陶企,涉案总金额超4.2亿元,其中11家陶企失信金额超1000万元,四川一陶企涉案金额最多,近1亿(9656万元)。记者查询发现,失信原因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侵害商标权,另外还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公路货物运输、房屋租赁等案由的合同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失信记录并非不可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而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