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买到其它品牌产品,有陶瓷店被投诉
无独有偶,近日,有江西赣州的消费者也通过当地媒体,投诉了一起“货不对版”的纠纷问题。 据宋先生透露,今年4月4日,他花了1.95万元在A陶瓷品牌专卖店预购了4种不同规格型号的瓷砖,5月19日、5月24日,店家分2次将瓷砖送了过来,自己也在销货单上签了字。但5月26日,装修工人发现其中一种规格的瓷砖品牌并不是A陶瓷品牌,而是B陶瓷品牌。 据了解,A陶瓷品牌为业内知名品牌,B陶瓷品牌则“名气不大”,宋先生认为,自己花了高价买了便宜的“杂牌货”,因此想向店家讨个说法。 通过当地媒体记者的走访,在A瓷砖专卖店内,确实有一小块区域为B陶瓷展示区,但无任何品牌标识标志。对此,专卖店负责人杨先生表示,宋先生在店里购买瓷砖时,他已告知四个瓷砖的型号和具体品牌。他们是按客户选择的型号、品牌进行配送,并没有送错或更换部分瓷砖品牌,在两次配送时,宋先生都在销货单上签了字。 在宋先生购买的瓷砖单据上,可以看到标有A陶瓷品牌几个字,但4个型号的瓷砖“名称型号”栏只有英文加数字,并没有标明具体品牌。对此,宋先生表示,自己当时急着上班,只是清点了一下数量,没仔细查验品牌规格。“我是真的万万没想到,一个这么大的A陶瓷品牌店里,我不可能去怀疑你里面会掺假。作为正常的消费者,你不可能每一块瓷砖都去对型号,不可能说每一块都去验。” 由于双方难以协调,对此宋先生表示,将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经销商杨先生也表示,可以走法律程序。“因为我们这边确实没有以次充好,没有任何假劣伪冒产品,我们可以经得起任何人的考验,我们无论从单子,到送货任何流程是没有问题的。” 记者建议,为避免产生消费纠纷,对于瓷砖经销商来说,应该对售卖的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商家在签订购买协议或开具发票时也应标明商品的品牌、价格规格等相关信息。此外,消费者在消费时要详细了解所购买商品的品牌规格及价格等信息,同时在收到商品时也要仔细核对购买商品是否是自己想要购买的那款商品。 假如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时存在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等行为的,则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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