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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1陶企私设暗管排放污水,被处罚款52万元
据案情介绍,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江西某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干燥喷雾塔废水循环池内污泥较厚,废水循环池主要存有干燥喷雾塔废水和冲洗地面废水,废水循环水池东边设有一个排口,排口安有一个可以活动的铁闸门,排口与厂内雨水管网连通,循环池废水经阀门缝隙流入厂内雨水管网,再经厂内雨水管网排入某水库。根据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取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循环水池入厂区雨水管网排入某水库的水质氟化物、氨氮、悬浮物均不同倍数超标。 结合相关规定,当地部门决定对该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2万元,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4月,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还开展了陶瓷企业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全市范围内陶瓷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短板和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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