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波
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在今年召开的第三届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提出:要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群,壮大顶天立地的领军企业,培育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让各具神态的“企业之树”汇聚成生机盎然的“产业之林”。
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产业组织离不开一批具有支撑作用的科技领军企业。目前,我国科技型企业存在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不同划分。其中,科技领军企业是牵引现代化产业体系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并主动构建全球创新生态的关键创新主体;隐形冠军企业是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细分子链深度根植的重要创新组织,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不同产业组织各负其责,相互协同与相互支撑成为壮大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
科技领军企业是指具有明确科技创新愿景和战略目标,投入水平高,在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明显优势,能够引领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产业标准、发明专利、自主品牌等方面居于国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通常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主导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或全球前列,具有较大的经济规模和良好的成长性。?简而言之,他们是在科技创新和研发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
隐形冠军企业是指不为公众所熟知,但在某个细分行业或市场中占据领先地位,拥有核心竞争力,且具有明确战略目标,其产品或服务难以被超越和模仿的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专注于某一特定产品或领域,追求深度和卓越,且技术和创新领先,不断在产品质量、服务和创新方面创造自己的优势。
但是,各地对隐形冠军企业的申报条件规定稍有区别,如2023年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自荐条件明确,企业的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的产品等;2024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则属于在所属行业中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且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而2023年度洛阳市隐形冠军企业申报条件明确为属于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5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支持电子化工材料、铝基新材料、先进合金材料等17条优势产业链企业。
如果说,科技领军企业是从面上进行的划分,那么,隐形冠军就是从点上进行的划分。但无论哪一层面的企业,都具备自身竞争优势,能够在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获得较强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从广东的现实情况来看,据2024年年底披露的数据,截止当年底,广东全省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数量为1904.88万户,占全国经营主体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企业数量为835万余户,个体工商户为1053万余户,外商投资企业超过21万户。从结构上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比值由2023年的0.76:1提高至0.78:1,全省每千人拥有企业数达66户。广东的市场主体数量长期稳居全国第一。数量庞大的各类大小企业是广东提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和根本。
但是,数量上的优势并不必然转化为质量上的优势。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高质量发展的优质企业。广东的企业数量中,哪些属于科技领军企业、哪些属于隐形冠军企业,需要逐一进行摸底。笔者查阅了广东两类核心企业的数量。截止2023年年底,广东一共有94家科技领军企业(不同于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信息技术、制造业、生物医药等行业;共有超过一百家的企业入选“隐形冠军”榜单。虽然可能由于各评选机构的评选标准有差异导致统计的数量可能有所不同,但可以确定的是,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无论是科技领军企业还是隐形冠军企业,或者可以作为标杆的其他企业,数量占比仍然需要提高。
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培育,需要各级政府给予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
一是根据企业性质和能力的不同,分别建立不同类别企业筛选机制。目前,中国已经开始实施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工作,并通过各种管理,实现自给自足和行业主导等目标。例如,工信部分别实施“小巨人”计划和“单项冠军”计划,前者是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后者则是旨在识别和支持一些在关键领域具有重要地位的中国企业。这些措施的实施,无一不是希望通过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培育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
而在地方层面,各级政府或机构逐步实施科技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的评选。这两类企业各有自己的认定标准,但他们具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竞争力。对于这些具有创新能力的重点龙头企业,应当加大筛选力度,使之真正成为未来发展的领头羊。
二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的产业政策与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对于部分涉及国家战略性、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的重点企业持续开展创新研发经费支持,重点支持这类企业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运用税收杠杆作用,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重点发力,促进这些企业实现技术创新。
三是采取一切措施,加强研究型大学、重点科研机构与科技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的融通,加快构建面向科技型、实用型企业与研究型大学、重点科研机构的融通平台,共同举办具有科研成果落地可能的平台,通过这些创新平台,帮助、支持科技型、实用型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与重大原创技术上的突破,使得研究型大学、重点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能够实实在在转化为“科技尖刀”,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构筑坚实的技术基础。
四是通过入选的“小巨人”“单项冠军”以及科技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优质科技企业的带动作用,带领其他各类企业不断奋勇争先,真正实现“企业之树”汇聚成生机盎然的“产业之林”的目标。
五是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实施一视同仁的政策。国企、民企、外资企业都是我国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几十年间,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待这些企业应当给予平等的政策扶持,因此,需要各级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他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鼓励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开展多样化合作,各尽所能、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浪潮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举国体制优势一直是我们科技创新道路上的杀手锏,也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形式。而万物互联互通的技术革命又为举国体制优势曾添了新的动能。例如,广东实施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推动造就5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100家链主企业、10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000家专精特新企业,就是希望利用体制优势和技术革新,让广东众多的“大小企业”形成协同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当这一目标达成之时,必将成为广东实现新的发展之日。我们对此抱有坚定的信心。
(作者系佛山市法学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